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6-07-14 10:00   

  根据医院采购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就以下采购项目,拟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或厂家参加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所投项目为医疗设备的,须提供对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文件: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涵盖所投医疗器械类别;非医疗设备类项目无需提供;

  5.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合法生产、使用证明文件:境内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凭证;进口设备提供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计量设备的,另提供有效计量检测证书、报告或相关条码;

  6.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9日(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1)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凭证;(4)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5)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医疗设备项目提供,非医疗设备项目无需提供);(6)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计量检测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7)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8)信用信息查询证明材料(加盖公章):①信用中国网完整《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②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截图;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用信息查询截图。

  邮件格式填写:报名资料+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彩色扫描后合并为1份PDF文档);

  报名资料发送至政务邮箱:以邮箱系统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成功即为有效报名。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办公二区3栋1楼102室招采办;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办公二区3栋1楼102室招采办;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线

  注:采用邮寄报名的,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路程、派送及可能发生的延误等因素,若签收时间超过报名截止时间,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资料须胶装一正五副并加盖公章,电子U盘需包含PDF扫描投标文件一份(投标文件首页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U盘PDF扫描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投标文件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并加盖骑缝章,供应商须将密封完好的纸质版投标资料与电子版投标资料(U盘)带到开标现场提交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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