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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1部分:物理性指标》(GB/T18204.1—2025)等6项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由国家疾控局组织修订,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年来,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的“建设健康环境”有关要求,本次标准修订重点解决大家关心的商场、泳池、酒店等场所卫生安全问题,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检测项目更全面,新增9类健康指标检测,包括新风量和自然采光系数等空气流通方面指标,甲醛、PM2.5、放射性气体氡等有害物质限量指标,泳池水消毒效果、军团菌(可能引发严重肺炎的细菌)、β-溶血性链球菌(常见致病菌)等病菌防控相关指标。二是检测技术更先进,升级了用于空调管道细菌检测等的设备要求,淘汰了二氧化碳容量滴定法、甲醛气相色谱法等方法。三是管理要求更规范,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共性技术需求,统一调整了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测频次、样本量与采样、公共用品用具监测样本量、样本运输等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表示,该系列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国公共场所卫生指标相关现场采样、检测检验方法的技术要求,为提升检测机构检验结果的精密度、准确度和可比性提供技术支撑,让我们身边的公共场所更安全、更健康。
2010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四次缔约方会议将在乌拉圭旅游胜地埃斯特角举行。作为全世界最大的烟草生产和消耗国,中国于2003年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作为缔约方承诺在2011年1月9日前采取积极有效政策在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防止公民接触烟草烟雾。虽然我们的控烟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不到2个月时间内,按公约要求创造100%室内无烟环境具有较大难度。 在这个特殊的时刻,对于中国未来控烟工作的关注将对我国公共卫生环境质量的提高具有更加巨大的意义。半月谈网将会对本次“世卫组织控烟会议”进行全程报道,敬请关注!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四次缔约方会议15日在乌拉圭埃斯特角举行,本次会议重要议程之一是批准通过烟草制品成分管制和披露有关规定的草案。草案的通过将规范烟草制品生产,降低其毒性,从而减少烟草导致的疾病和过早死亡。 针对日前美加研究人员称发现部分中国生产香烟含有大量重金属而引起的公众哗然,有医卫专家表示,若草案通过后,中国可引入第三方独立实验室作为“监督公约遵守情况”的机构,对烟草企业提供的烟草制品成分检测结果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公众披露,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根据草案,中国作为缔约方应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行政等措施检测和测量烟草制品成分和释放物并对此类成分和释放物进行管制,并且要求烟草制品生产商和进口商公开披露烟草制品有毒成分信息——包括农业生产和加工环节的残留物质和包装材料的渗入物质。 草案说,用于监督成分披露的实验室应是政府所属实验室或不由烟草业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独立实验室。 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烟草控制专员莎拉·英格兰博士说,世卫组织将全力支持公约缔约方开展烟草成分管制和披露的工作,但关键点是进行检测的实验室和其主管单位必须完全与烟草业分离,否则将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 国家疾病防治与控制中心副主任、国家控烟办主任杨功焕说,虽然卷烟国标和国家烟草总局已经颁布焦油、烟碱限量标准或规定,发布了焦油、烟碱、CO的检测方法,烟草质检系统也定期对全国所有的牌号进行质量监督检测,但国家烟草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实际上是“两个牌子,一队人马”,检测系统是烟草企业自身的检测系统。 “自身的检测系统能够暴露自己的问题吗?”杨功焕说,所有的食品、药品等都需要第三方独立检测,一个有3亿人消费的卷烟制品,必须由独立的检测系统进行质量监督,主要的障碍并不在技术上。 英格兰博士说,卷烟被查出含有大量重金属成分并不稀奇,事实上卷烟含有的致癌和有毒物质非常多,人们只是因为抽烟太司空见惯而低估了它的危害。香烟是世界上唯一一种能导致其半数使用者死亡而依旧合法销售的产品。 重金属过量事件发生后,有烟草业官员指出,对整支烟出台重金属市场准入标准,不仅我国没有,国际上也没有。 作为国际上医卫方面标准制定者,世卫组织是否能牵头进行建议或指定生产卷烟的成分及含量标准?英格兰博士说:“让世卫组织建议生产卷烟的成分及含量标准就好比问我手枪里装什么样的子弹往头上打伤害比较小,我的建议是别把枪口对准自己的脑袋,不要吸烟。”
仪器信息网讯 记者在日前召开的“第五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上获悉,自2002年以来,伴随着全球化趋势和国际贸易额的快速增长,检测行业已成为中国发展前景最好、增长速度最快的服务行业之一,目前我国检测市场规模已超过1000亿元。其中,取得资质认定的实验室数量超过28000家,取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数量约6000家。 第五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现场 据相关报告数据显示,在全国检测市场中,国有检测机构利用传统垄断优势占据了55%以上的市场份额;外资检测机构利用其成熟的市场运作经验及在出口贸易检测业务中的天然优势占据了市场30%以上的市场份额;民营检测机构起步晚,资本实力小,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市场份额接近10%。并且,从实验室的实验设备配置来看,国家级、省级的实验室主要是由国家投资建设的,为进行某些产品的强制性的安全检验而建立,设备较先进且自动化程度较高。 但是国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有其自身优势的同时,其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首先,我国国有检验机构是由政府及各个行业的职能部门为适应经济发展及社会需求而投资建设的,注定其受行政区域建制和行业部委建制的影响,其业务主要集中在某一行政区域和某一行业发展,无法跨行业、跨区域经营。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也逐步被推入了市场,加之检测机构的增加、检验能力的比较等因素,从而使机构间的业务竞争也变得异常激烈,而原来的国有检测中心的人员依旧是服务意识薄弱、沟通能力差,以及长期形成的长官作风,为机构本身的生存发展设置了障碍。第三,我国第三方检验机构实验室由于长期以各自业务为主,缺乏彼此间的交流和合作,使得我国实验室资源分散、整体竞争力差,某些行业检测机构严重缺失。这些因素都造成了我国国有检测机构在应对同行竞争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在论坛上,针对上述问题,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主任陈彦长、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主任梁成珠、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院长周俊贵结合自身机构发展经验,探讨了国有检测机构该如何改革与发展的问题。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主任陈彦长 陈彦长作了“科研机构检测实验室市场化探索”的会议报告,他介绍了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的市场化背景。据其介绍,检科院市场化既有一定的优势,也有劣势。优势:有一定的委托测试基础,有很强的技术优势,尤其是以设备及检测技术人员,以及院领导的改革决心;劣势:主要集中在“市场开拓、人员客户基础、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技术(尤其检测项目,科研和市场服务有区别)”等方面。 在市场化过程中,检科院从2008年7月开始,整合检测资源后,确定了方向,开始了独立的企业文化管理模式;成立专门的市场部及质控部;聘用高素质人才(全部按企业化方式,合同聘用,薪水、绩效可以相对突破);建立相对独立的过渡性财务制度,并在2010年后财务完全独立;确定以市场为导向的检测项目开发以及认可扩项。 陈彦长认为,国有检测机构未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国务院58号文件明确鼓励发展第三方测试服务行业;政府职能转变,开始购买检测服务;国家队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7.24国务院常务会议相关精神,质检系统要主动推进改革,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以上这些都将为国有检测机构发战带来机遇与挑战。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主任梁成珠 梁成珠认为,国有检测实验室改革是大势所趋。他在其“检疫检验实验室改革刍议暨市场化思考”的报告中阐述了检疫检验实验室的优势与劣势、机遇与挑战。 优势:(1)地位优势:检验检疫机构是检验检疫行政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部门,是我国检测实验室中检测能力最强的机构之一;(2)地域优势:检疫检验技术机构在重要的口岸均有实验室;(3)人才优势:检验检疫机构中集中了检验检疫系统一大批具有高素质、高水平、具丰富技术经验的技术人才;(4)硬件优势:检疫检验技术机构拥有良好的实验室条件,先进的仪器设备;(5)信息优势:检疫检验技术机构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检验技术,拥有完善的国内外标准和法规信息数据库;(6)网络优势:检疫检验技术机构遍布全国,并有良好的合作关系;(7)其他优势:检疫检验技术机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良好运行,是中国计量认证和CNAS认可实验室,部分获得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机构或组织以及国际大企业的认可、认证。 劣势:(1)市场意识差:长期从事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市场竞争意识较差;(2)品牌影响力弱:在开放、竞争的检验市场中,检疫检验技术机构的品牌影响力不大;(3)运行机制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参照公务员的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开放、竞争的检验市场;(4)缺乏整体意识:检验检疫技术机构未能形成统一的品牌;(5)内部资源共享差:检验检疫技术机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仍需进一步加强;(6)观念陈旧:服务意识不强,主动开拓能力弱。 关于检疫检验实验室在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他认为: 在机遇方面:(1)国家高度重视检验检疫事业的发展:国家对检验检疫事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高;(2)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要求有知情权的呼声越来越高;(3)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检测市场极大: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带动了检验检疫市场的发展,进出商品数量巨大,为检验检疫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4)企业对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众多企业为生存,谋发展,对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需求检验检疫技术机构提供良好的服务。 在挑战方面:(1)检测产品日新月异: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产品日新月异,新的检测技术要求不断出现;(2)技术贸易壁垒层出不穷:面对国外层出不穷的技术贸易壁垒,检验检疫技术把关任务越来越重;(3)国外检验技术机构竞争力强:国外检验技术已经进入中国市场,其灵活的机制、先进的管理、良好的技术,已在检验市场取得重要的位置;(4)国内其他检验市场机构的实力不容忽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实验室,企业实验室,质检系统实验室,以及大小不一的合资、独自检测机构,在开放竞争的检测市场中也是一股重要的力量。 此外,他个人还给出了检验检疫实验室改革的两个方案: 方案一:检验检疫实验室与行政主体彻底剥离,组建全系统一体化的检测技术事业机构。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技术执法(公务员)和技术保障(技术中心)实施分离,即各级检疫检验实验室与检验检疫局剥离,成立由总局统一管理的纯事业检测技术机构。其业务分为两部分:一是官方实验室,完成进出口检验检疫的法定检测任务,二是作为第三方实验室接受进出口企业委托的检测任务,此外,承担检验检疫的有关科研工作。 方案二:检验检疫实验室进行分类改革,一部分转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将卫生检疫、动物检疫、植物检疫、食品检测部门/机构逐步联合、兼并或重组成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另一部分转为国有企业,但暂时保留事业单位,将工业品/消费品检验、化工及矿产品检验等部门逐步整合成国有企业,以上国有企业纳入各直属局隶属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或整合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 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院长周俊贵 周俊贵则以南京质检院改革发展为例,作了“关于国有质监检验机构转型改革的思考”的报告。他从“转型方向、转型路径探索、未来规划、自身发展”等4方面,介绍了南京质检院是如何在改革的浪潮中如何抓住市场机遇的,分析了国有检测机构应如何进行改革。 一、转型方向:从“事业”到“产业”转变,包括:(1)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公益性服务;(2)以“工业化、信息化”为方向,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转型路径探索:合作与市场。(1)国有检测机构应整合先进检验资源,加强与国际合作,善于利用产业合作资源;(2)面向市场,服务企业。 三、未来规划:打造核心竞争力。 1、新兴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包括以下4方面:(1)以服务企业为出发点,就近就便建设技术载体;(2)以服务全市创业创新大局为出发点,推动政检产学研合作;(3)以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加快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4)以不断增强发展后劲为出发点,强化人才培养项目研发。 2、要软硬件一体化:(1)平台发展最重要的不是硬件而是人才;(2)薪酬体系是机构持续发展的主要保障机制之一。 3、现有工作并非墨守陈规,而是探索性的,在摸索着前进。 四、自身发展:改革的内生动力。周俊贵介绍,2010年至2013年近3年来,南京质检院着力在业务转型、人才培养、科技实力等各方面做好储备,发展迅速:(1)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2010年业务收入仅3000余万元,2012年收入8000万元;(2)人才队伍不断壮大:2010年的130名增长到现今的280余名,其中博士10人、硕士60余人;(3)科技井喷式发展,从仅仅承担几个省市局的单一检测技术开发类项目到多个科技项目相继在国家部委、省市厅级立项。 最后,他认为:检验机构改革的趋势已势不可挡,国有检测机构应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更新理念和思路,直面改革的汹涌浪潮,把握发展契机,迎来机构发展的新局面。 撰稿:萧然
7月29日,由湖南省环保厅、湖南省卫计委、湖南省质监局指导,湖南省公共卫生环境检测行业协会主办的湖南省检测专家会暨检验检测新技术高级研讨会在湖南长沙举办。此次研讨会邀请省内多家知名检测机构等部门和单位的专家齐聚一堂,探讨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和行业发展态势,共话如何寻求突破与创新,打造创新型检验检测湘军。北京金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应邀出席此次会议并分享新一代原子荧光光谱仪在第三方检测行业的应用。随着第三方检测行业的兴起,彼此间的相互竞争也逐渐加剧,只有得到更多的检测任务才可以得到更多的经济收益,在整个行业中脱颖而出。但是,简单的增加检测人员和检测仪器的数量并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增收。只有提高仪器的检测效率同时减少仪器使用耗材成本才能省事高效的完成检测任务。北京金索坤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市面上唯一一家只专注原子荧光光谱仪的研发以及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生产的新一代原子荧光光谱仪有着检测效率高,安装省事操作省心节约耗材的特点,是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得力助手。金索坤公司研发生产的新一代原子荧光光谱仪在进样方式上摒除了传统的样品-空白-样品交替进入的断续进样方式,采用拥有金索坤专利技术的连续流动进样方式。检测一个样品3次数据只需要30秒,大大缩短了检测样品时所需时间,提高检测效率,是传统型号仪器检测效率的三倍,真正做到了减轻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同时,金索坤的研发团队大胆创新,率先采用模块化设计,将氢化物发生系统和气路传输系统高度集成在具有金索坤专利技术的多功能反应模块和集扩式传输室中。极大地缩短管路路径,将近2米长的管路路径缩短至不到0.6米。在节约了管路耗材的同时因为结构简单,使仪器便于安装和维护。为第三方实验室节约了仪器维护的费用和时间湖南省人大环资委监督处处长刘帅在会后表示检测行业成为中国发展前景最好、增长速度最快的服务业之一,金索坤也相信在检测行业会迎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同时金索坤会一如既往地为原子荧光技术的发展探索乾坤,用省事高效的检测仪器助力我国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发展。 金索坤sk-乐析原子荧光光谱仪
项目概况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东路瑞星佳园(包头蒙电实业有限公司院内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MGFZZB-2021-019项目名称: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6.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仪器设备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不良行为名单;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未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04日 至 2021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东路瑞星佳园(包头蒙电实业有限公司院内3楼)方式:邮箱发售售价:¥5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东路瑞星佳园(包头蒙电实业有限公司院内3楼)五、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东路瑞星佳园(包头蒙电实业有限公司院内3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内蒙古法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东路瑞星佳园(包头蒙电实业有限公司院内3楼)联系方式:杜先生.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先生电线
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行业管理专场 我要测讯 2013年8月22日,第五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暨实验室展览会在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如期举行,我要测网作为独家战略合作媒体同本届会议合作媒体仪器信息网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本届论坛举办多个分论坛,对检测行业管理和行业发展进行了关注。其中行业管理专场从国家政策、相关认可认定部门在行的工作以及对中国质量检测机构的科学发展战略等层面阐述了检测行业需向市场化发展、监管层面需不断改革,改革成为行业管理的主题。 从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行业管理专场获悉,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7月底,已获得法定资质的国内从业资格的机构约29424家,其中司法鉴定机构逾393家;取得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机构有3827家;国家级质检中心大约538家;而我国检测市场上规模超亿元的检测机构已超过100多家,多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天津、山东等地区。从地区获得国家资质认定机构数量分析,获得认定机构的数量与当地的经济体量有一定的关系,29494家获得资质的机构分布最多的地区是广东、河南、山东、江苏和河北,但在一定的经济体量下,机构数量越多,检测机构的规模越小。 对第三方检测行业正处于一个利好的发展局面。从十八大会议开始,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服务发展政策以及质量发展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第三方检测行业的发展,包括基本建成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整合相同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从服务业的角度促进检测行业市场化运作;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要提供单一类型的合格评定服务,向复合型的延伸,向品牌化、专业化发展,把检验检测定位八大高技术服务业领域之一;从质量发展的角度要求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此外大幅度削减出口法检商品目录的商品检验制度改革以及国务院要求的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都大力度的推进了检测行业市场化、规范化的步法。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主任肖良对近期实验室资质认定重点工作和重点要求介绍中提到,实验室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重点关注几个方面,一是提高技术评审环节的要求,尤其是对相关技术人员的要求,重点对技术评审环节进行监督;二是增加对获证机构从业规范的要求;三是充实了监督管理的内容,提高监督的力度;第四,增加“罚则”,对于检测行业的违规行为,给予一定的惩处。 此外,从大会报告中获悉,截至7月31日,国家累计认可实验室5700多家,医学实验室132家,生物安全实验室53家,标准物质生产者8家,能力验证提供者384家。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副秘书长宋桂兰表示,相对于市场是已获得认定资格的2万9千多家实验室,实验室认可工作面临着实验室数量增长速度过快、被认可对象不成熟、水平层次不齐等问题。 面对新形势,实验室认可工作也必须要转变观念,实验室不但要在数量上有提升,在质量上更要注重。针对现有的问题,我国设立了两套实验室评价的基本制度,一个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资质认定制度,一个是与国际接轨的国家认可制度,技术要求逐步提高。宋桂兰指出,目前我国已经与WTO157个成员签署了多边互认协议,未来WTO会更加重视并利用认可的结果,通过认可,证实机构符合相应国际导则或建议,可视为具有适当的技术能力。也由此,国际上各个国家充分利用这一工具设置自己国家合理的技术贸易壁垒。面对国际认可对高技术的要求,建议实验室要慎重选择一个合适的定位,确定实验室本身的技术实力,选择最适合实验室的评价体系,并且在新领域,如司法鉴定、能源、低碳等,不断学习,逐渐提升自身的实力。除技术方面,实验室要转变理念,将实验室作为责任主体,在制度上进行创新,服务发展。 对于中国检测机构的科学发展,武汉大学质量研究院张继宏做了详细介绍。质量检测机构的功能是提供准确的质量信号,其核心价值是公正性,是一个提供质量信号服务的市场主体,应当定位为质量检测服务的提供者,即企业。相对于质量检测机构,政府对质量安全的监管是一种公共物品,在质量检测市场中,应当定位为产品质量和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者。 作为监管者,对检测机构的管理体制是政府面临的问题:公平的质量检测机构制度;对质量检测机构统一的管理制度;国有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的审批制度;政府购买的方式实现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的需求;政府管理制度的核心转为检测行为的监管以及制定与国际接轨的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制度。 张继宏介绍说,通过集团化操作,未来,我国质量检测机构改革的目标定为构建政府对质量检测机构科学监管的体制、建立有效竞争的质量检测市场以及培育合格的质量检测的市场主体三个方面。在全球质量市场规模以15%到30%的增速下,中国作为新兴经济体,其质量市场规模将以20%至25%之间的增速快速发展,到2020年,中国检测市场规模将达到6000亿元人民,需要更大的质检集团。 报告题目:中国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新进展 报告人: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主任 肖良 报告题目:实验室认可发展动态 报告人: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副秘书长 宋桂兰 报告题目:中国质量检测机构的科学发展战略 报告人: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张继宏 从本次会议上看出,检测行业的发展,需要实现市场化操作,监管体制的改革成为必然。对国有检测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讲,都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无论是行业监管政策还是现行实行的监管体制的改革都将对检测机构带来一定的冲击,寻找合适的改革路径成为当下所有检测机构关注的焦点,如何适应改革大潮也成为检测机构立足中国市场的重要考虑之一。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今年福建省两会许多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关于加强食品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提案达20多件,他们献计献策,建议政府可以通过市场化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获得食品安全监管所需要的质量信息服务。 10多部门监管食品检测资源分散 记者了解到,不少政协委员认为,我省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法规相对滞后,监管出现一些盲区。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系统性和完整性较差,总体性法规大多由于出台时间早、标准要求低、覆盖面窄,没有充分显示新形势下对食品安全的需求,现有法律、法规不能涵盖整条食品链,监管滞后,力度不够。 “在执法过程中,部门职责不清、监管缺位。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采取多机构分段管理模式。”一名政协委员说,食品监管涉及的部门有农业、卫生、食品药品、质检、工商等10多个,客观上产生了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监管缺位、检测资源分散等问题。 改变管理模式实现资质行业互认 省政协委员王惠忠建议,我省应建立快速筛查与精确检测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避免检测资源浪费。结合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情况,建议在县级及以下食品检测机构,不需要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要求配置设备,避免因无人操作或者没有样品来源造成的设备闲置、浪费,仅需要配备简单的快速、初筛检测设备,若遇到可疑样品时,可将样品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确认。 王惠忠认为,最重要的是,监管部门要改变管理模式,实现资质行业互认。但目前还未真正实现资质互认,需要破除行业壁垒,以达到真正的报告互认。 王惠忠还提出,向检测机构购买公共服务提升政府质量监管水平。政府可以通过市场化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获得食品安全监管所需要的质量信息服务,一是可以充分利用社会检测资源来弥补目前检测力量的不足,降低政府监管基础建设成本;二是第三方机构同政府部门不存在任何的利益联系,不捆绑公信力,并在检测周期、客户服务等方面具有自身的优势,监管部门可以及时获取基础数据,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对于过期食品应加强销毁立法 “过期食品的回收应加强食品回收销毁立法。完善食品退出与销毁机制,即过期食品退出与销毁不再是食品生产、销售的任何一方,而是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来完成。明确规定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为过期食品回收销毁的主管部门。加大对违反过期食品退市销毁处理制度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省政协委员杨轶琴说。 而省政协委员陈勇生表示,食品监管部门要借鉴税务部门的奖励规定,推出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奖举措,并从心理上对掺杂制假的生产者实施威慑作用。从而有效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强大力量,确保老百姓吃上安全放心食品。 文章转载自:东南网
我要测讯 2013年8月22日,第五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暨实验室展览会在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如期举行,我要测网作为独家战略合作媒体同本届会议合作媒体仪器信息网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从本届会议“行业发展论坛”上讨论的议题中发现,作为民营或私营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都寄希望于中国的检测市场能够在不久的将来走向市场化,期望从国家政策上改革,改变现有的国有检测机构占检测市场大份额的局面。寻求开放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由市场来调节行业发展成为第三方检测机构最大的呼声。 检测行业的发展需要公平竞争和开放的市场 对中国未来25年检测认证市场的发展,来自Interek(天祥)集团中国区总裁柏学礼认为,第三方检测作为一个经济服务行业,能不能健康发展,取决于国家的健康发展和相关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的环境。 从大的方面讲,未来中国的第三方检测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多项改变。首先,国家对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的管理体系作重要的调整,如:管理方式由行政化改为法制化、市场化;食品、药品、动植物产品检验检疫继续实施国家行政手段的管理方式;市场产品无区别化对待,法定检验体制淡出检测市场;规范行业组织作用等。第二,国有资本逐步从第三方检验、测试、认证领域退出,使市场上所有的检测机构成为真正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公平的环境中,顺应市场发展的规律,真正发展成为品牌或世界级检测机构。第三,第三方检验、测试、认证市场的良性发展,要讲中国特色的质量,使之成为社会安定、和谐、向上的稳定器。第四,使服务机构多元化,市场规模日益扩展。市场需求和市场规模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步,政府对行业的管理主要依靠行业组织的自我管理和媒体、消费者各方面的制约、监督。 香港标准和检定中心业务发展部总经理曾志刚对当下中国检测实验室的现状做了分析,认为中国的检测实验室可以归分为两类:政府实验室和第三方实验室。政府实验室具有独揽法定检验业务、无财政压力、检测设备和技术储备水准都相对较高以及制定管辖地域的特点,而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则具有经营模式商业化,以市场为导向、客户服务意识强的优势。中国检测市场业务中法定检验完全有政府实验室垄断,而委托检验业务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和政府实验室均可参与。 相对于发达国家检测市场的监管,我国的监管存在诸多问题,如:法律和标准曾鸣建立相关法规和监管模式后,具体实施过程偏离至过分关注产品的数量和品质鉴定;政企不分,公正性有偏差;注重机构监管,缺失对从业人员的监管;政府实验室为检测市场主体,第三方为辅等。曾志刚表示,如果能够开放检测市场,对整个行业、接受服务的主体以及政府均有利好方面,可以建立公正市场秩序,以市场为导向,树立“中国品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服务和健全安全体系,进而是政府可专注强化监管和关注公众风险监测评估,政府施政更有公信力和有效性。 检测行业发展在于突破边界,多方位寻求机遇 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场容量,如何发掘中国的第三方检测市场潜在的市场成为热点话题,来自SGS-CSTC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申屠献忠总裁对中国第三方检测市场容量的拓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中国的第三方检测市场潜在容量很大,2万9千多家检测机构中有大量从事单一产品检测或单一区域经营的机构,面对6000亿元的潜在市场,第三方检测机构首先应该从第三方服务的广度去拓展。检测的产品有很多种,就目前看来中国的检测市场主要在进出口贸易方面,多元化检测服务会使检测机构的风险降低到一定程度。第二,从深度上考虑,第三方检测机构不应仅仅局限于成品的质量,应该将质量检测的业务扩展到产品的原料、生产过程等上游或下游的产品检测,以整个行业供应链为检测服务基础设计架构。第三,转变第二方市场为第三方市场。相对于第三方,企业自检产品过程中会遇到专业性和诚信的问题,这是第三方的优势所在,在现代企业向专业化发展的大趋势下,第二方检测向第三方转移也成为必然趋势。第四,从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中寻求机遇。政府精简行政审批,加大向社会机构服务外包的机遇,检测机构应努力提升自身的能力,扩大承接政府服务的能力。第五,在经济全球化的驱动下,中国企业全球化也成为检测机构谋求发展的一大机会。最后,检测新技术的发展永远是检测机构发展的实力体现,利用新技术,寻求自身变革,才能更好的分一块中国检测市场这块蛋糕。 报告人:Interek(天祥)集团中国区总裁 柏学礼 报告题目:2014-2038 中国第三方检测认证市场预测与展望 报告人:SGS-CSTC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裁 申屠献忠 报告题目:突破边界 共同发展——拓展中国第三方检测市场容量的探讨 报告人: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业务发展部总经理 曾志刚 报告题目:如何发展第三方检测市场 报告人: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万峰 报告题目:第三方检测机构融资等问题探讨 开放第三方检测市场,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强烈需求,第三方检测机构期望自身成为检测市场主体,深入到强制性认证和法定市场等目标的实现,需要国有实验室与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密切配合,寻找最完美的契合点,才能将中国的检测市场推向一个高峰。
近日,吴江华衍水务成立了一家专业检测机构——苏州衍达检测有限公司,率先迈出了从供水企业到环保类检测专业机构延伸的重要一步。揭牌仪式(图片来源于网络)在3月22日“世界水日”,苏州衍达检测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该公司是隶属于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前身为吴江华衍水务水质检测中心,配备有色谱-质谱联用仪、流动注射分析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先进大中型仪器设备220余套,拥有江苏省一级实验室、国家认可委CNAS认可资质,是一家高水平的专业水质检测机构。今年1月,苏州衍达检测获得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予的CMA认证资质,标志着从一家企业的检测点转型成为可以面向社会提供检测服务的专业机构。现在苏州衍达检测可开展水质检测、涉水材料检测、管网检漏服务等多种服务,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报告的第三方环保类检验检测机构。苏州衍达检测有限公司实验室场景(图片来源于网络)关于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是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中华煤气)在内地第一个水务合资项目,享有吴江行政区域内30年供水特许经营权。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为区域供水模式,以太湖为取水水源,全市1176平方公里全部实现联网供水。供水管网4200公里,服务客户51万户,年供水量超过2.2亿立方米。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线日(此件公开发布)“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一、规划背景“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健全,基本医保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逐步整合,筹资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全面推开,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持续拓展深化,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有序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逐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得到巩固完善,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力度不断加大,药品供应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初步建立,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进一步调动。医药卫生监管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药发展政策机制逐步完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惠民效果进一步放大。健康服务业政策环境显著改善,社会办医加快发展。以省为单位实施综合医改试点,积累了有益经验。经过努力,2015年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0年提高了1.51岁,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由35.29%下降到29.27%,80%以上的居民15分钟内能够到达最近的医疗点,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医药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显著提升。实践证明,深化医改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用较少的投入取得了较高的健康绩效,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获得感不断增强,深化医改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当前,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需求日益增长,但我国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供给主体相对单一、基层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仍比较突出,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的制度体系仍需不断完善。特别是随着医改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深层次体制机制矛盾的制约作用日益凸显,利益格局调整更加复杂,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明显增强,任务更为艰巨。同时,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疾病谱变化、生态环境和生活方式变化、医药技术创新等,都对深化医改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需要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增强定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和重点突破,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树立大健康理念,全力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加快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目标,坚守底线、补齐短板,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的职业吸引力和服务能力,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制度创新和攻坚突破。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发挥市场活力,加强规范引导,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坚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优化供给侧治理能力和要素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对需求侧进行科学引导,合理划分政府、社会、个人责任,促进社会共治。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统筹推进管理、价格、支付、薪酬等制度建设,提高政策衔接和系统集成能力。落实部门责任,解放思想、主动作为,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改革,形成强大合力。坚持突出重点、试点示范、循序推进。理清改革内在逻辑,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总结推广地方经验,发挥重点改革的突破性作用和试点的带动效应。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注重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三)主要目标。到2017年,基本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政策框架。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更加高效,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进一步健全。到2020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过持续努力,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5年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9.5‰,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三、重点任务“十三五”期间,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行多种形式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85%以上的地市开展试点。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1.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加强协作,推动功能整合和资源共享。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大力推进面向基层、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服务,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推进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鼓励公立医院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推动中医药服务资源与临床科研有机结合,加强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按照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将军队医疗机构全面纳入分级诊疗体系。建立健全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推进构建陆海空立体化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为重点,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开展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儿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科室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进一步降低县域外就诊率。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推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促进先进适宜技术的普及普惠。建立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相适应、能够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要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药品使用的上下联动和相互衔接。通过鼓励大医院医师下基层、退休医生开诊所以及加强对口支援、实施远程医疗、推动建立医疗联合体等,把大医院的技术传到基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到2020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完善基层管理和运行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人事、经营、分配等方面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巩固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考核,既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又防止出现新的逐利行为。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负责人绩效评价机制,对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其他人员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3.引导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动三级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三级公立医院收治疑难复杂和危急重症患者,逐步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鼓励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与医保、远程医疗等相结合,实现医疗资源有机结合、上下贯通。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将医疗联合体构建成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服务模式。探索通过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配备、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引导医疗联合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4.推进形成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明确医疗机构急慢分治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畅通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渠道,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城市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将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转至下级医疗机构以及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残疾人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显著增加慢性病医疗机构提供康复、长期护理服务的医疗资源。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推行日间手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密切配合、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5.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通过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医保支付、价格调控、便民惠民等措施,鼓励城乡居民与基层医生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遵循医学科学规律,结合功能定位,明确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范围,对于超出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为患者提供相应转诊服务。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合理引导就医流向。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激励。(二)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7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1.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妥善处理医院和政府关系,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加强政府在方向、政策、引导、规划、评价等方面的宏观管理,加大对医疗行为、医疗费用等方面监管力度,减少对医院人事编制、科室设定、岗位聘任、收入分配等的管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健全政府办医体制,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协调政府办医职能,形成合力。加强对政府、军队和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举办公立医院的全行业监管,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落实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副职推荐、中层干部任免、年度预算执行等自主权。实行院长负责制,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公立医院依法制订章程。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总会计师制度、第三方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2.建立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加强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通过规范诊疗行为、医保控费等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并与医疗控费、薪酬制度、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措施相衔接。放开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继续推进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统筹考虑中医药特点,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运行新机制。推进军队医院参与地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规范公立医院改制,推进国有企业所属医院分离移交和改制试点,原则上政府举办的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儿童医院、中医医院(民族医院)等不进行改制。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3.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完善编制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开展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在部分大中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改革、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完善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用人关系。地方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较多、高层次医疗人才集聚、公益目标任务繁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分配上,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按照有关规定,公立医院可以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公立医院主管部门对院长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确定院长薪酬水平,院长薪酬与医院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水平保持合理比例关系。4.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考评机制。健全医院绩效评价体系,机构考核应涵盖社会效益、服务提供、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内容,重视卫生应急、对口支援以及功能定位落实和分级诊疗实施情况等体现公益性的工作。将落实医改任务情况列入医院考核指标,强化医院和院长的主体责任。医务人员考核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负责人考核还应包括职工满意度等内容。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人员职业发展等挂钩。5.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逐步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设定全国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各省(区、市)根据不同地区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分类确定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各医院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对医疗机构费用指标进行排序,定期公示排序结果。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情况实施跟踪监测。到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力争降到10%以下,到2020年,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三)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围绕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三个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力度,建立高效运行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推动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提质增效。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衔接互动、相互联通机制。1.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厘清政府、单位、个人缴费责任,逐步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在继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强化个人参保意识,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使筹资标准、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到2020年,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医保待遇确定和调整的政策权限、调整依据和决策程序,避免待遇调整的随意性。明确基本医保的保障边界。合理确定基本医保待遇标准。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基本思路,加快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全面巩固市级统筹,推动有条件的省份实行省级统筹。加快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参保地与就医地协作,方便群众结算,减少群众“跑腿”、“垫资”。建立健全异地转诊的政策措施,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促进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衔接协调。到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到2020年,建立医保基金调剂平衡机制,逐步实现医保省级统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激发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或按床日付费;对基层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高血压、糖尿病、血液透析等慢病管理相结合;对一些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点数法与预算管理、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促进医疗机构之间有序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健全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支付方式改革相关的管理规范、技术支撑和政策配套,制定符合基本医疗需求的临床路径等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病历及病案首页的书写,全面夯实信息化管理基础,实现全国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和内涵、疾病分类编码、医疗服务操作编码的统一。继续落实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到2017年,国家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鼓励各地积极完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国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3.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基础上,加快整合基本医保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发挥医保对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作用。加快推进医保管办分开,提升医保经办机构法人化和专业化水平。创新经办服务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4.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础上,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完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医疗救助基础上,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发挥托底保障作用。积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等多方参与。逐步形成医疗卫生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间数据共享的机制,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有效衔接,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务。5.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积极发挥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在精算技术、专业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鼓励和支持其参与医保经办服务,形成多元经办、多方竞争的新格局。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选择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经办。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消费型健康保险,促进发展各类健康保险,强化健康保险的保障属性。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等各类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供与其相结合的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服务。制定和完善财政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鼓励企业和居民通过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需求。(四)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建设符合国情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理顺药品价格,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1.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通过市场倒逼和产业政策引导,推动企业提高创新和研发能力,促进做优做强,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中药生产现代化和标准化,实现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打造中国标准和中国品牌。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药品审评审批体系。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创制新药,鼓励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加快防治艾滋病、恶性肿瘤、重大传染病、罕见病等临床急需新药及儿童用药等的审评审批。淘汰疗效不确切、风险大于效益的品种。加强医疗器械创新,严格医疗器械审批。建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加快重大传染病用药、儿童用药的研发和生产。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扶持低价药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保持药价基本稳定。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加快推进紧缺药品生产,支持建设小品种药物集中生产基地,继续开展用量小、临床必需、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的定点生产试点。完善儿童用药、卫生应急药品保障机制。对原料药市场供应不足的药品加强市场监测,鼓励提高生产能力。2.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加大药品、耗材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力度,引导供应能力均衡配置,加快构建药品流通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破除地方保护,形成现代流通新体系。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加快发展药品现代物流,鼓励区域药品配送城乡一体化。推动流通企业向智慧型医药服务商转型,建设和完善供应链集成系统,支持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应用流通大数据,拓展增值服务深度和广度,引导产业发展。鼓励绿色医药物流发展,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支持药品、耗材零售企业开展多元化、差异化经营。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规范医药电商发展,健全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升行业透明度和效率。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形成1家年销售额超过5000亿元的超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批发市场总额的90%以上。3.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完善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做好基层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衔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严格按合同回款。进一步提高医院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促进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药品、耗材价格。完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建立统分结合、协调联动的国家、省两级药品价格谈判制度。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进行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逐步增加国家谈判药品品种数量,并做好医保等政策衔接。将加快药品注册审批流程、专利申请、药物经济学评价等作为药品价格谈判的重要内容。对实行备案采购的重点药品,明确采购数量、开具处方的医生,由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向药品采购部门备案。加强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提高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服务和监管能力,健全采购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规范和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统一高值医用耗材编码标准,区别不同情况推行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谈判采购、直接挂网采购等方式,确保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4.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推动基本药物在目录、标识、价格、配送、配备使用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加强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结核病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基本用药保障。探索在基本药物遴选调整中纳入循证医学和药物经济学评价方法。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坚持中西药并重。完善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体系。5.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健全管理体制,建立国家药物政策协调机制。推动医药分开,采取综合措施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耗材间的利益链。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探索医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模式,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推动企业充分竞争和兼并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经营。调整市场格局,使零售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坚持分类管理,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方式,逐步建立符合我国药品市场特点的药价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结合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逐步按通用名制定药品支付标准。完善国家医药储备体系,在应急保障的基础上,完善常态短缺药品储备。完善中药政策,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鼓励中药饮片、民族药的临床应用。探索建立医院总药师制度,完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药师管理制度,结合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体现药事服务价值。建立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和儿童用药临床综合评价机制,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五)建立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医药卫生法律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模式,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和水平,推进监管法制化和规范化,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运行规范、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1.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更加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优化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改善服务质量。2.构建多元化的监管体系。完善政府监管主导、第三方广泛参与、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和社会监督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加大监管力度,切实防止和减少损害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第三方依法依规参与监管工作。建立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制度,加强内涵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有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行为和费用开展全程监控和智能审核。加强医保智能审核技术应用,推动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应用智能监控系统,逐步实现对门诊、住院、购药等各类医疗服务行为的全面、及时、高效监控。健全全国药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价格、质量等信息。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力度,拓宽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3.强化全行业综合监管。健全医药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推动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监管。加快出台基本医疗卫生法,建立健全中医药法规,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实行属地化监督,加强基层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保障机制。开展综合监管试点。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对进入“黑名单”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坚决曝光。健全医疗机构绩效考评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各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强化临床路径管理,完善技术规范,提高诊疗行为透明度。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疗广告监管,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到2020年,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实现100%覆盖。完善基本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加大对骗保欺诈等医保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完善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控机制,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强化药品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加强药品注册申请、审批和生产、销售的全程监管,建立完善药品信息追溯体系,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加强药品有效期和包装材料管理,规范过期药品等废弃药品及包装材料的处置。严控药品购销渠道,严格票据管理,减少流通环节,净化流通环境。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药品注册申请中数据造假、制售假劣药品、挂靠经营、“走票”、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建立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引导行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加强诚信建设,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对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的,适时开展专项调查,对价格垄断、欺诈、串通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4.引导规范第三方评价和行业自律。完善相关政策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积极开展或参与评价标准的咨询、技术支持、考核评价等工作,推动医疗机构考核评价由政府主导逐步向独立第三方评价转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作用,积极培育第三方评价机构。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管理规范和准则,规范成员行为。引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建立内审制度,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纠,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全国医疗卫生行业监管信息管理,为医疗机构开展业务以及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满意度等提供有效监控依据。(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1.健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评价机制。从提升和改善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医务人员改革主力军作用。健全医务人员培训培养制度,使每名医务人员都有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再培训的机会。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医学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到2020年,完成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首轮认证工作,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深化医学教育改革,深入推进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医学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完善毕业后教育制度,到2020年,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重点为县级医疗机构和边远地市医院培养一批专科医师。推进基层药学人员培养使用。大力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力度。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总数达到30万人以上。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发展,建立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创新卫生人才使用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实现人员分类管理。改善从业环境和薪酬待遇,促进医疗资源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基层和农村流动。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其中医疗服务收入的内涵和与绩效工资制度衔接的具体办法另行研究制定。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编外人员待遇,逐步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激发广大医务人员活力。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绩效工资分配向基层倾斜。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符合卫生人才特点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完善职称晋升体系和职称晋升办法,增加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并向基层倾斜,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关心重视村医队伍建设,合理提高待遇,结合实际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建立卫生人员荣誉制度,弘扬广大卫生与健康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做好“人民好医生”称号评选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涉医突发案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健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有机结合的“三调解一保险”制度体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到2020年,医疗责任保险覆盖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持续开展健康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扩大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规模,优化健康服务业发展环境。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督促各地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等方面对所有医疗机构同等对待的政策措施。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改革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完善医疗资源规划调控方式,加快社会办医发展。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加强合作,共享人才、技术、品牌。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探索社会力量办营利性医院综合评价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