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河南省2026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总监田璐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3月10日,2026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 会上,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作为交流发言单位之一,围绕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分享了“驻马店经验”。
坚持风险隐患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季度风险会商协作机制,对全市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全方位清理排查,依法清理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无实际经营场所的企业;严把行政审批现场核查关,对经营需低温储存的体外诊断试剂企业,全面核查设施设备,确保运行可靠。2025年,全市累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35家、医疗机构2705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75起,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
将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管理作为源头监管的核心。严把备案审核关口,重点审核产品名称、产品描述、预期用途,精准界定使用场景,杜绝虚假备案;全面开展存量备案信息核查, 逐一核对既往备案资料与新版目录的一致性,及时整改各类问题;强化法规宣贯赋能,通过电话沟通、微信互联、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备案人合规意识;将备案与核查无缝衔接,加强对备案企业生产条件、检验设施、生产工艺的核查力度,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生产一致。
突出重点领域,针对集采中选、医疗美容、无菌和植入类等重点医疗器械,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全市全市使用单位特别是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着力检查重点医疗器械品种,严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淘汰和未经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等行为。2025年跨部门联合检查医疗机构30家次,有效提升了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效能。
医疗器械,是指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体外诊断试剂及校准物、材料以及其他类似或者相关的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其效用主要通过物理等方式获得,不是通过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方式获得,或者虽然有这些方式参与但是只起辅助作用。
第一类:险程度低,常规管理,即不接触人体或只接触皮肤黏膜的器械,如血压计、体温计等。
第二类:中度风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如诊断X射线机等。
第三类:较高风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如输液器、注射器、起搏器、呼吸机等。
1.家用治疗仪器。如远红外线治疗仪、磁疗仪、理疗仪、低中频治疗仪、医用压缩雾化器等。
3.家用医疗康复器具。如家用制氧机、颈椎腰椎牵引器、矫形器、防压疮床垫、轮椅等。
4.个人防护医疗器械。如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隔离面罩等。
